诈骗,华夏文明的悲哀

发布者:校报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1328

   当各种花样翻新的欺诈充斥着现代生活,当人们成天生活在害怕上当受骗的阴影之下,当被骗人群从老人、儿童、青年学生发展到大学教授的时候,我们既为受骗者痛惜,担心下一个受骗者是自己和家人,又为发展中的中国这一普遍的社会现象感到惶恐、痛心。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的熏陶顶不住金钱的诱惑,欺诈大行其道,成为华夏文明的悲哀。长此以往,无以为信之人、无以为信之国的标签将使中华民族在世界难以立足。
 改革开放象一阵春风吹开了祖国的万紫千红,也将一些人灵魂深处的潘多拉的盒子打开了。利令智昏、见利忘义,在金钱面前,他们忘记了古训、忘记了做人的根本。
 以史为鉴,诚信,对一个国家来说是立国之本,信则国兴、无信则国衰;对于商家而言,诚信是立业之本;对于个人而言,诚信是立身之本,它作为一项做人重要的道德准则,指引着人们正确处理各种关系。
  “立木为信”与“烽火戏诸侯”的故事将诚信与国家的兴亡之间的关系诠释得淋漓尽致,重温这段历史,我们更能体会到诚信是关乎于亡国、亡种的根本大事。“立木为信”典出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令既出,恐民不相信自己,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告示如有人能将它搬到北门者赏十金。民不信,没有人肯搬。商鞅又说:能搬者,赏五十金。有一人搬之,商鞅马上赏了他五十金,以明不欺。此后,秦国人对商鞅深信不疑,商鞅的变法也得以顺利实施,从而使秦国日益强盛,最终统一了六国。“烽火戏诸侯” 说的是西周时周幽王,为博宠妃褒姒一笑,点燃了报告敌情的烽火台,戏弄诸侯。后来在危难来临之际,再点燃烽火台时诸侯不信都不肯来救,致使犬戎攻破镐京,幽王被逼自刎的亡国故事。
 诚信于商家来说是立业之本。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诚信是建立行业和单位之间互信互利的道德杠杆。很难想象,一个不讲诚信,不守信用的单位或企业,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会有长久立足之地。曾参观了江浙一著名商人留下的园林,现在对园林的印象已经模糊了,但对导游介绍的商人的家训却记忆犹新,他告诫后代说:一等一商人是老实加老实,二等的商人是精明加老实,三等的商人是精明加精明。此言的精辟在于他道出了诚信是成功之要,立足之本。
   诚信于个人而言是立身之本。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君子忧道不忧贫。北宋词人晏殊,素以诚实著称。在他十四岁时,有人把他作为神童举荐给皇帝。皇帝召见了他,并要他与一千多名进士同时参加考试。结果晏殊发现试题是自己10天前刚练习过的,就如实向真宗报告,并请求改换其他题目。现代以诚信为本,替兄还债、替夫还钱的故事也被传为佳话,这些都是社会的正能量,是唤醒迷失于金钱、物欲良知的醒酒汤。
 诚信于国家、于经济、于人民如此意义非凡,我们再环视层出不穷的欺诈行径,不禁为国家与民族的前途捏一把冷汗。当一个社会随时处于防范之中,当欺诈横行,人们战战兢兢地捂住自己的口袋,学习着各种防范措施的时候,我们不禁要问,社会是怎么了?人是怎么了?为什么充盈的社会财富带给人们却是精神上的折磨和人与人之间的防范和猜忌?欺诈可以从法制上去整治,防护可以从技术层面加以限制,但是人心呢?我们怎么才能重拾中华民族诚实善良的美德,从唤醒人们的良知入手,从人性的角度来减少欺诈,重新建立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呢?
  党和国家从精神和法制层面亮剑,向全民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将诚信作为公民核心价值观郑重地提出,并制定了各种法律法规,利用各种平台进行宣传教育活动,诸如9月20日开始的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等。而作为传播文明和文化的高校,在这场关乎国家和民族声誉的战役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只是哀叹文明的沦丧和道德滑坡,发些徒劳的议论,还是实实在在地做些事情?回答是不言而喻的。当前我们能够做的是:身正为范,做好自己;诚实守信,影响他人; 学高为师,引导身边人;宣传法制,告诫其他人。这样才无愧于知识分子的称谓,才不会因袖手于文明的缺失而汗颜。
    悲悯文明的扭曲而致力于文化的复兴,在防范欺诈中唤醒迷失的人性,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做的,也是必须做的。(雷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