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招生管理秩序,严厉防范招生诈骗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声誉及广大考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保障我校2026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普通本科)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学校特郑重声明如下:
一、学校所有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统一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组织实施,其他任何机构、单位及个人均无权开展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相关工作。对冒用学校或招生部门名义实施招生诈骗的机构及个人,学校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学校从未委托、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代理业务和在抖音、小红书等网络平台从事招生活动,不招聘学生暑期兼职从事有偿招生宣传、新生报到提成等活动,不向考生收取网上报名保证金等任何费用。凡通过非官方渠道开展的普通本科招生行为,均属冒用江汉大学名义,与学校无关。
三、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和规定程序进行,最终录取名单以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为准。
针对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学校明确说明:我校无“降分录取”“私下补录”“计划外招生”等违规情形,无“专本连读”招生形式,且录取分数均在各地区特殊类型控制线(一本线)以上,不存在“低分上江大”可能。特别警示:抖音、小红书、视频号等平台宣传“低分上江大”“专本连读”等相关内容,均为不实消息和招生诈骗。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虚假承诺,谨防受骗。
四、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
如发现违规招生、虚假招生等行为,请拨打纪委监督电话:027-84225801。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及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获得:
招生咨询电话:027-84226660
本科招生网:http://bkzs.jhun.edu.cn
微信公众号: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小红书:江汉大学本科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