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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大校友会正式获批
在湖北省民政厅下达《社会团体准予成立决定书》(鄂民社登[2008]41号)后,历经近2年的筹备及申报工作,我校校友会于近日获得批准正式成立。
我校于2006年底以发起人的名义向省教育厅和民政厅递交了成立江汉大学校友会的申请书,并根据有关要求报送了相关材料,起草了《江汉大学校友会章程(草案)》。2007年3月,省教育厅批准我校筹建“江汉大学校友会”,同年11月,省民政厅下达了《社会团体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鄂民社筹〔2007〕24号),同意我校筹备成立校友会。
在筹备期间,我校在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校友信息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了毕业生名录信息库,走访了部分知名校友,拟订了有关规章制度,开通了江汉大学校友会(筹)网站,建立了校友数据库和校友管理系统,并将其纳入校园办公自动化系统整体规划建设。学校还划拨了校友会筹备工作资金,安排了校友会办公用房,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选调了专职工作人员,各学院也明确了校友工作兼职人员。
今年5月17日,召开了江大校友会(筹)第一届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了《江汉大学校友会章程(草案)》等有关文件,选举产生了江大校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推选产生了校友会顾问。
校办校友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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