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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19-06-25

来源:江汉大学发布者:宣传部浏览次数:799

    近日获悉湖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成为第四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立项建设单位。

    多年来,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始终坚持秉承“学生为本,预防优先”的教育理念,充分运用点面结合、形式多样的教育手段,着力构建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自助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体系,在咨询服务专业化、课程体系科学化、预防干预系统化、宣传活动多样化、平台保障制度化等方面做出了努力探索,充分发挥心理育人作用,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20142月,学校被省教育厅批准为首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建设单位,201711月,列入首批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中心挂牌建设计划。在此基础上,我校积极开展示范中心立项申报工作,201811月,教育厅专家组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立项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

    本次示范中心立项成功是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充分肯定。省教育厅专家组将在两年建设期后评估验收,在此期间,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与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新精神新要求新标准,结合专家反馈意见,加强和完善心理咨询督导、二级学院心理工作站建设、新建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切实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和人才培养的质量。(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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